一、案情简要:
2021年韦某经营一家卖锂电池的门店,并通过抖音等公众平台进行宣传。2024年六,七月份,朱某通过抖音找到韦某想要购买一批锂电池,双方协商一致后,朱某先后两次向韦某转款共计5500元,韦某告知朱某受订单数量影响发货可能延迟。后经过两三个月,朱某多次催发货,但是由于发货货源和订单量较多,导致发货延迟,朱某感到不安以诈骗罪报案,韦某2024年10月18日因诈骗罪被拘留。后公安查实韦某未发货的客户有十余人,大约两万余元货款被认定为非法所得。
二、律师辩护:
郭可坤律师接受韦某家属的委托后,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韦某,经过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多方沟通,了解案件过程,并向检察院出具了律师法律意见书,请求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其请求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韦某到案后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查清事实,争取从宽,认罪认罚。
(二)案涉赃款已经全部退回。
(三)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困难,其家人却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办案,将所有被害人的欠款全部退回。
(四)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具有法定的从轻考虑情节。
三、案件总结:
韦某家属委托郭可坤律师后,郭律师马上进入了紧张的执业状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利用多年来的办案技巧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出了犯罪嫌疑人罪轻情节,认罪认罚情节,改过自新及家庭积配合,积极退赃情节,拟草了一份打动人心的法律意见书文稿及时提交到人民检察院,得到了检察院的肯定和认可,经过18天的辛苦和努力,检察院考虑到韦某确实具备不予批捕的情节。并结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从新获得新生,与家人团聚,终于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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