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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1200万律师费不是高而是少!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信息来源:金柱说案 点击: 字体:

来源:文章转载自  金柱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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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豪的1200万律师费,不是高了而是低了


公众都说:“陈有西的良心,不知道到底值多少钱,但这次真的卖了个好价钱!”

金柱说:大富豪王振华猥亵案刑事辩护律师费1200万的对价,不是高了而是低了!

理由:13分钟的介绍对价是10万,而陈有西律师团队从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到一审,光一审开庭就是两天16个小时,如此参照,律师费还不如一个嫖娼介绍费的1%!所以大家不要羡慕嫉妒恨!

数学不太好,仔细算算:陈有西的这次良心价,同皮条客每分钟2万元的收入来比,还是贱卖了。

据说支付皮条客介绍费是10万,13分钟,陈有西说有效时间还是5分钟,13分钟每分钟几乎是一万元吧。要是5分钟那就是每分钟2万元。

这1200万元律师费,真假还不好说,但从相关报道看,这1200万应该无罪成功之后才能拿到的总对价吧?  

要是不能无罪,这1200万至少要打对折,600万,甚至更低!两个都是牛逼哄哄的著名大律师,另外还有两个律师不知道名字,这些费用包不包括另外两名律师?

此案仅仅开庭都耗费了两天共计16小时。折算为用时为每人用时960分钟(60分钟x16=960分钟)两人就是双倍。600万元,两人就只按开庭时间算计时收费每分钟1563元。(600万÷1920÷2=1563元/分钟)。要是四个律师平均那只有每分钟390元!


要是把所有时间都算上,从侦查、审查起诉、到一审、二审,这得需要用多少时间啊?

陈大律师的良心价被皮条客甩了几百条大街。在大富豪王振华眼里眼里:所谓牛逼大律师的良心价比皮条客是差远的?

这样算来,陈大律师的良心还没有皮条客值钱!?

这个王振华的1200万的律师费啊,不是高了,而是少了。更不要对他的律师羡慕嫉妒恨的。这个1200万,最终还不一定全拿到!这个对价就是要求律师作无罪辩护,而且是无罪成功之后的总对价!


插播:林东品律师能主动放弃几百万的勇气还是佩服的


记者们可以去采访一下林东品律师。采访一下:他放弃了就几百万的律师费,他是自己任性,还是什么原因?这可是几百万元的收入,主动放弃了。对于能主动放弃几百万收入的勇气这一点,我认为是值得尊敬的、佩服的。一般人很难做到吧?对林律师并不认识。资料都是从网上查到的:

林东品律师,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普陀区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为啥也谈王振华案:看看上海公检法如何看人办案的


富豪与平民所犯强奸或猥亵应当平等惩处。

在上海,同样在上海的2017年的一个平民涉嫌两名幼女的强奸、威胁案件,涉嫌两个罪名:一个强奸罪、一个猥亵罪。这是一个我内心确信无罪的案件。因为涉及隐私,稍后我会在另外的文章,但也只能发基本事实,让大家看一看上海的公检法,是怎么样看人处理这同类案件的?!同样是上海,同样是面对幼女有关的强奸,猥亵案件,他们对平民是怎么处理的?

看看上海滩的公检法在处理二个相同类似案件的不同做法和结果!

这就是我对王振华案发声的目的,绝不是凑热点。


律师做无罪辩护是没有错的

对陈有西等律师做无罪辩护,没有错,可以做无罪辩护,不是不能做是吧。这也是律师职业要求。我看网上对他批判一片,主要是因后来的发《声明》中的装逼引起的吧。大家并没有对他做无罪辩护有太多反对意见吧。

大家可能更关心该案二审结果,我也先预测一下:

大富豪王振华付出1200万元律师费,能否换来猥亵女童案二审无罪吗? 

在这里大胆的说一句:绝无可能! 

不甘寂寞的@一碗老汤,听语音说明之后,发表了自己吃瓜感言,就附在这里:  

@一腕老汤【汤敏煌,北京安通主任】

王振华猥亵案刑事辩护律师费1200万对价的要求:律师必须做无罪辩护,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1)一个案子1200万律师费,对于全中国的律师来说恐怕不会超个十位数。这样的案子任何中国顶级大咖律师均没有拒绝的物质基础!

(2)任何中国律师拒绝对被告人的辩护应当尊从法律规定(没有法理基础)!

拒绝辩护是被告人拒绝自己的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被告人可以自由行使,但律师拒绝对被告人的辩护应当慎用。

《律师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委托人要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是很正常的,是刑事辩护委托的最根本要求之一,是合法的!王振华也未要求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很显然我们律师无权拒绝辩护!林东品律师拒绝辩护不值得尊敬!如果从林东品律师一开始就没接受委托,就不要那1200万律师费,那就另当别论(其实也只需一个字概括:“蠢”)。

(3)中国律师拒绝对被告人的辩护有违律师职业伦理,不利于律师业的发展。特别是律师以被告人"隐瞒事实"为由拒绝辩护的置疑被告人的辩护权于不顾,简直就是角色错位。


王振华威胁儿童案各方资料信息概要汇总

6月17日,大富豪王振华被判犯猥亵儿童罪,处有期徒刑5年。

受害人的代理人计时俊律师:“对一位9岁的小女孩实施猥亵,造成她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并构成轻伤二级”。“王振华和他的公司,迄今没有对她做出任何赔偿,也没有任何安抚慰问举动。王振华是拒不认罪、悔罪。”


公诉方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对王振华的量刑建议是:“四年以上五年以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宣判后,知乎网站的官方账号上发布的文章称,“经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

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这个坏蜀黍在13分钟,给九岁小女孩会讲了什么样的童话故事?大家都在猜!

对于本案有自媒体人还披露:

“两位律师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起步价,七位数,另一部分,是激励价,如果全拿,能拿到1200万以上。”

这个案件陈有西接手之前找到了上海滩大律师林东品。王振华是必须要去做无罪辩护的,他的这个1200的律师费,是要做无罪辩护的。林东品律师认为不能做无罪辩护主动放弃了。

看中国新闻周刊相关报道链接:专访受害女童律师:王振华的律师要求对其无罪释放,并恢复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

中国新闻周刊:听说王振华最早聘请的是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的林东品律师,但后来林退出了?

计时俊:据我所知,王振华要求林律师给他做无罪辩护,林认为不能做无罪辩护,就主动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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